2021年4月28日,《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正式对外征求意见,同时向56个有关单位发了征求意见的函,共收到修改反馈意见43条,经研究采纳意见的36条,部分采纳的4条,未采纳的3条(具体情况见附件)。
附件:《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情况
2021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