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10日,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正式对外征求意见,同时向113个有关单位发了征求意见的函,共收到修改反馈意见53条,经研究采纳意见的41条,部分采纳的3条,未采纳的7条,本标准不涉及的2条(具体情况见附件)。
附件: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情况
2021年11月2日